生產產品核准程序-
(Production part approval process)簡稱PPAP
生產產品核准程序(Production part approval process)簡稱PPAP,是在汽車產業供應鏈中使用的品質保證程序,目的是建立對零件供應商及其製造程序的信賴。實際生產的零件會經過測量,並且要完成PPAP測試表單上的各樣測試項目:
汽車工業行動集團(AIAG)已提出了一份共同的PPAP標準,是先期產品品質規劃(APQP)的一部份,鼓勵使用共同的詞語及標準表單來產生專案狀態的相關文件,不過每一個製造商還是會有其個別的要求。
PPAP程序是用來讓客戶知道,零件供應商為了符合客戶的要求,有規劃其設計及生產程序,利用有效率的使用APQP來減少失敗的風險。因此供應商零件承認的請求需伴隨著正式的PPAP文件,在需要時也可以提出對應的報告。 以下是相關說明 :
…生產性零組件核准程序
PPAP定義了生產件核准的一般要求,包括生產和散裝材料。
PPAP的目的是用來確定供應商是否已經正確理解了客戶工程設計記錄和規格的所有要求,並且是在執行依報價的產量條件下的實際零件量產過程中,來持續滿足這些要求的潛在能力。
用於PPAP的産品必須:
1.取自重要的生産過程。
2.是1小時到8小時的生産,且規定的生産數量至少爲300件連續生産的部件,除非客戶代表另有規定。
3.在生産現場使用與生産環境相同的量具、工藝、材料和操作人員進行生産。
PPAP視Level等級要求
1.設計記錄
2.工程更改文件(如果有)
3.客戶工程核准(如果要求)
4.設計FMEA
5.過程流程圖
6.過程FMEA
7.尺寸結果
8.材料、性能試驗結果
9.初始過程研究
10.PSW 零件提交保證書、外觀核准報告(AAR)….等。
生產性零組件核准程序(Production Part Approval Process,簡稱PPAP)
生產件核准程序包含哪些
生產件核准程序規定了包括生產和散裝材料在內的生產件核准的一般要求。
生產件核准程序的目的
PPAP的目的是用來確定供應商是否已經正確理解了客戶工程設計記錄和規範的所有要求,以及其生產過程是否具有潛在能力,在實際生產過程中按規定生產製程過程與品質滿足客戶要求的產品。
生產件核准程序的適用範圍
PPAP必須適用於提供散裝材料、生產材料、生產件或維修零件的內部和外部供應商現場。對於散裝材料,除非客戶要求,PPAP可不作要求。
生產件核准程序的內容
一、總則
針對如下情況,供應商必須獲得客戶產品核准部門的完全核准。
1. 新零件或產品(以前從未提供給客戶的特殊零件、材料或顏色)。
2. 對以前提交零件的不符合之處進行了糾正。
3. 由於設計記錄、技術規範或材料方面的工程更改所引起的產品更改。
4. PSW要求的任何一種情況。
二、 PPAP的過程要求
(一)生產件:用於PPAP的產品必須取自有效的生產過程。
所謂有效的生產過程:
一小時至八小時的生產。
且至少為300件連續生產的部件,除非客戶授權的品質代表另有規定。
使用與生產環境同樣的裝備、量具、過程、材料和操作員進行生產。
每一獨立生產過程製造的零件,如相同的裝配線和/或工作單元、多孔沖模、鑄模、設備及模穴的每一穴位的零件都必須進行測量,並對有代表性的零件進行試驗。
(二)PPAP要求
供應商必須滿足所有規定要求,如設計記錄、規範,對於散裝材料,還需要有散裝材料要求的審核清單。
任何不符合要求的檢測結果都會成為供應商提交零件、文件和/或記錄被拒學的理由。
PPAP的檢驗和試驗必須由有資格的實驗室(內測需要有資格的人員)完成。所使用的商業性/獨立的實驗室必須是獲得認可的實驗室機構。
供應商委托商業性實驗室做試驗時,必須用帶有實驗室名稱的報告格式或是採用正規的實驗室報告提交試驗結果。報告中必須填寫清楚實驗室名稱、試驗日期、試驗所採用的標準。對任何試驗結果只籠統性地描述其符合性是不可接受的。
無論零件的提交等級如何,供應商必須對每個零件或同組零件保存相應的記錄。這些記錄必須在零件的PPAP文件中列出,或在該類文件中有所說明,並隨時備查。
供應商若想獲得例外特例或偏離原來PPAP要求,必須事先得到客戶產品核准部門的認可。方可提出相關文件證明與用被核准的文件提交。
1.設計記錄
供應商必須具備所有銷售給客戶產品的設計記錄。
註:無論誰負責設計,任何售給客戶產品、零件或部件將只有一份設計記錄,設計記錄可以引用其它文件,並使之成為設計記錄中的一部分。
2.授權工程更改文件
針對未在設計記錄上體現,但已在產品零件或工具上體現的一切更改,供應必須獲得授權工程更改文件。
3.要求的工程核准
在設計記錄有規定時,供應商必須具有客戶工程核准的證據。
4.設計失效模式及後果分析(設計DFMEA)
如果供應商負責設計,應進行設計失效模式及後果分析(DFMEA)。
5.過程流程圖
供應商必須以特定格式設計一份過程流程圖,並能清晰地描繪出生產製程步驟和順序,且滿足特定客戶的需求和期望。
6.製程失效模式及後果分析(製程PFMEA)
供應商必須遵循IATF16949要求進行製程PFMEA的分析。
7.尺寸檢驗結果
提供尺寸驗證已經完成,以及其結果表明符合規定要求的證據
標明設計記錄的日期、更改等級和全尺寸結果清單、經核准的工程更改文件。
在所測量的零件中指定一件為標準樣件。
在輔助文件上記錄更改的等級、繪圖日期、供應商名稱和零件編號。
供應商必須提供每個獨立的加工過程尺寸結果。
8.材料/性能試驗結果記錄
供應商必須保存設計記錄或管制計劃中規定材料和/或性能試驗結果記錄。
(1)材料試驗結果
設計記錄或管制計劃規定有化學、物理、金相要求時,供應商必須對所有的零件和產品材料進行試驗材料試驗報告必須標明:
試驗零件的設計記錄更改級別、編號、日期和試驗技術規範的更改級別。
進行試驗日期。零件材料商的名稱,以及當客戶提出要求時,註明他們在客戶核准的零件商名單上的材料供方代碼號。
(2)性能試驗結果
當設計記錄或管制計劃規定有性能或功能要求時,供應商必須對所有零件或產品材料進行試驗試驗報告必須標明:
試驗零件的設計記錄更改級別、編號、日期、試驗零件依據的技術規範更改級別。
還未體現在設計記錄的授權工程更改文件。
進行試驗的日期。
9.初始過程研究
(1)總則
對於客戶或供應商指定的所有特殊特性,必須在提交之前確定其初始工序能力或性能是可接受的。
供應商必須進行系統分析來瞭解測量誤差對研究測量結果的影響。
註1:此項要求是為了確定生產過程是否可能生產出滿足客戶要求的產品。初始工序分析重點是在計量值數據而非計數值數據。
註2:工序能力或性能的評價指數是經客戶和供應商雙方同意的。在下文中將介紹CPK和PPK指數。對於某些工序或產品,其它方法更適用,在事先得到客戶核准的情況下可替代上述方法。
註3:初始工序分析是短期的,它不能預測到時間的變化和人員、材料、方法、設備、測量系統和環境的改變所產生的影響。儘管是短期分析,採用管制圖,按照順序收集和分析數據也很重要。
註4: 對於可以採用X-Bar和R圖的那些特性、短期分析應該是在從批量試生產過程中進行採樣,零件的樣品量最小為25,含有至少100個讀數的基礎上進行。
(2)製程能力指數
如果適用,初始工序研究應該採用能力或性能指數來最終體現Cpk-穩定過程的能力指數。σ的估計值是依據子組內的變差確定的(R-bar/d2或S-bar/C4)Ppk-性能指數。根據總變量估計σ值(所有單個樣本數據使用標準偏差(均方根等式),“S”) 短期研究。初始過程研究的目的是瞭解製程公差,而不是達到一個規定的指數值。當可能得到歷史的數據或有足夠的初始數據來繪製管制圖時(至少100個個體樣本),可以在過程穩定時計算sigma。
(3)初始研究接收準則
供應商必須採用下面的接收準則評價穩定過程初始過程研究結果:
結果說明
指數值>1.67 該過程目前滿足客戶要求。核准後開始生產並執行管制計劃。
1.33≤指數值≤1.67 該過程目前尚可接受,但可能還需要一些改進。與客戶聯繫並評審結果。如果在開始批量生產之前沒有改進,則需要更改管制計劃。
指數值<1.33 該過程目前沒有達到滿足客戶要求的接收準則。評審分析結果請與相關的客戶代表聯繫,討論改進方法或是檢討設計等。
(4)不穩定過程
根據不穩定的性質,不穩的製程可能無法滿足客戶的要求。供應商必須進行鑒定和評價,儘可能在提交PPAP前消除引起異常的明顯原因。供應商必須通知客戶不穩定過程的情況,必須在提交PPAP前提供一份改正措施計劃。
(5)單邊公差或非常態(正態)分配過程
對於單側公差或非常態分配的過程,供應商必須和客戶確定接收準則。
(6)不符合接收準則時的對策
如果製程無法改進,供應商必須與客戶取得聯繫,如果在PPAP提交允許的日期之前仍不能達到接受準則,那麼供應商必須向客戶提交一份糾正措施計劃、一份通常包含100%檢驗的修改的管制計劃。持續進行減少公差的努力,直到PPK或CPK達到1.33或更大時,或直到從客戶那裡獲得了完全核准為止。
10.測量系統分析研究
供應商必須對所有用於生產的新量具、修正量具、試驗設備進行適當測量系統分析研究,如量具的雙性、偏倚、線性、穩定性研究等。
11.合格的實驗室文件
供應商必須有一份實驗室範圍和說明遵循17025的證明文件。
12.管制計劃
供應商必須制訂一份管制計劃來規定所有製程管制內容,此管制計劃必須遵循IATF16949要求
13.零件提交保證書 (PSW)
圓滿完成了所有要求的測量和試驗後,供應商必須填寫零件提交保證書(PSW) 對於每一個零件編號都必須完成一份單獨的PSW,除非客戶同意採用其他的形式。 如果生產零件是採用多模穴、鑄模、工具、沖模或仿形模或生產工藝(例如,生產線或加工單元)加工出來的,供應商必須對每個零件進行完整的尺寸評價。供應商必須在保證書或附件中的“鑄模/型腔/生產工藝”欄中註明提交零件的特定模穴、鑄模和生產線等。
(1)零件重量(質量)
供應商必須在PSW上記錄要發運的零件重量,除非客戶另有規定,否則一律用千克(kg)表示,並精確到小數點後4位(0.0000)。重量不能包括運輸時的保護裝置、裝配治具或包裝材料。為了確定零件重量,供應商必須隨機選擇10個零件分別稱重,然後計算並報告平均重量。用於生產實現的每個模穴號碼、模具、生產線或過程都必須至少選取一個零件進行稱重。
14.外觀核准報告(AAR)
如果在設計記錄上某一要求提交的零件或零件系列有外觀要求,則必須完成該產品/零件一份單獨的外觀核准報告(AAR)。
15.散裝材料要求檢查清單(僅適用於散裝材料的PPAP)
對於散裝材料,散裝材料要求檢查清單必須經客戶和供應商達成一致。所有規定的要求必須滿足,除非在檢查清單上特別指明“沒有要求”(NR)。
16.生產件樣品
供應商必須按照客戶的要求和提交要求規定內容提供零件樣品。
17.標準樣品
供應商必須保存一件標準樣品與生產件核准記錄保存時間相同。
18.檢查治具
如果客戶提出要求,供應商必須在提交PPAP時同時提交零件特殊裝配治具或部件檢查治具。
供應商必須確定檢查治具的所有內容與零件尺寸要求一致。提交時,供應商必須將納入檢查治具的工程設計更改內容形成文件。供應商必須在零件壽命期內,對任何檢查治具提供預防性維護。
必須按照客戶要求進行測量系統分析研究,如:量具的雙性、偏倚、線性和穩定性研究。
19.客戶的特殊要求
供應商必須有與所有適用的客戶特殊要求相符合的記錄。
對於散裝材料,在散裝材料要求檢查清單上必須對所有的客戶特殊要求形成文件。
三、客戶通知和提交要求
(一)客戶通知
以下情況發生時,供應商必須通知客戶負責產品核准部門。客戶可能因此會決定要求提交PPAP核准。
1. 和以前核准的零件或產品相比,使用了其它不同的製造或材料;
2. 使用新的或改進的工具(不包括易損設備)、模具、鑄模、模型等,包括附加的或替換用的設備;
3. 在對現有的工具設備進行翻新或重新佈置之後進行生產;
4. 生產是在工具和設備轉移到不同的工廠或在一個新增的廠址進行的;
5. 分供應商對零件、非等效材料、或服務(如:熱處理、電鍍)的更改,從而影響客戶的裝配、成型、功能、耐久性或性能的要求;
6. 在工具停止批量生產達到或超過12個月以後重新啟用而生產的產品;
7. 涉及由內部製造的,或由供應商製造的生產件的產品和過程更改。這些部件會影響到適銷產品的裝配性、成型、功能、性能和/或耐久性;
8. 僅適用於散裝材料:
新的或現有的分供應商提供的具有特殊特性的原材料的新貨源;
在沒有外觀規範的情況下,產品外觀屬性的更改;
在相同的過程中變更了參數(屬已核准的產品的PFMEA參數以外部分,包括包裝);
已核准產品的DFMEA(產品組成、成分等級)以外部分的更改。
9. 試驗/檢驗方法更改、新技術採用(不影響接受準則)。
(二)客戶提交要求
在下列情況下,供應商必須在首批產品發運前提交PPAP核准,除非負責產品核准部門放棄了該要求。不論客戶是否要求正式提交,供應商必須在需要時對PPAP文件中所有適用的項目進行評審和更新,以反應生產過程的情況。
1. 新的零件或產品(例如:以前未曾提供給某客戶的一種特定的零件、材料、或顏色);
2. 對以前提交零件的不符合進行糾正;
3. 關於生產產品/零件編號的設計記錄、技術規範、或材料方面的工程更改;
4. 只對散裝材料:對於供應商來講,在產品上採用了以前未曾用過的新的過程技術。
(三)客戶不要求通知的情況
在下列情況下不要求通知客戶和提交(如:PSW)。供應商有責任跟蹤更改和/或改進,並更新任何受到影響的PPAP文件。
註:任何情況下,一旦影響客戶產品的裝配性、成型、功能、性能和/或耐久性,便要求通知客戶。
1. 對部件及圖紙的更改,內部製造或由分供應商製造,不影響到提供給客戶產品的設計記錄;
2. 工具在同一工廠內移動(用於等效的設備,過程流程不改變,不拆卸工具),或設備在同一工廠內移動(相同的設備、過程流程不改變);
3. 設備方面的更改(具有相同的基本技術或方法的相同的過程流程);
4. 同樣的量具更換;
5. 重新平衡操作工的作業含量,對過程流程不引起更改;
6. 導致減少PFMEA的RPN值的更改(過程流程沒有更改);
7. 只對散裝材料:
對核准產品DFMEA(配方範圍、包裝設計)更改;
對PFMEA(製程參數)的更改;
不會嚴重影響到特殊特性(包括在核准的規範限值內改變目標值點)的更改;
對核准的商品成分的更改(在化學提純服務(CAS)系列中CAS數字沒有改變);
生產不涉及特殊特性的原材料的分供應商生產現場發生變化;
不涉及特殊特性的原材料的新貨源;
加嚴的客戶/銷售接受容差限值。
四、客戶提交要求-證明的等級
(一)提交等級
供應商必須按照客戶要求的等級,提交該等級規定的項目和/或記錄;
等級1-只向客戶提交保證書(對指定的外觀項目,還應提供一份外觀核准報告);
等級2-向客戶提交保證書和產品樣品及有限的支持數據;
等級3-向客戶提交保證書和產品樣品及完整的支持數據;
等級4-提交保證書和客戶規定的其它要求;
等級5-在供應商製造廠備有保證書、產品樣品和完整的支持性數據以供審核。
如果客戶負責產品核准部門沒有其它的規定,則供應商必須使用等級3作為預設等級,進行全部提交。只供應散裝材料的供應商必須使用等級1作為預設等級,提交所有散裝材料的PPAP文件,除非客戶負責產品核准部門另有規定。
(二)保存/提交要求表
要求 提交等級
等級1 等級2 等級3 等級4 等級5
1.可銷售產品的設計記錄 R S S R
– 對於專利部件/詳細資料 R R R R
– 對於所有其它部件/詳細資料 R S S R
2. 工程更改文件,如果有 R S S R
3.客戶工程核准,如果要求 R R S R
4.設計FMEA R R S R
5.過程流程圖解 R R S R
6.過程FMEA R R S R
7.尺寸結果 R S S R
8.材料、性能試驗結果 R S S R
9.初始過程研究 R R S R
10.測量系統分析研究 R R S R
11.具有資格的實驗室文件 R S S R
12.管制計劃 R R S R
13.零件提交保證書(PSW) S S S S R
14.外觀核准報告(AAR),如 S S S R
果適用
15.散裝材料要求檢查清單 R R R R
16.樣品產品 R S S R
17.標準樣品 R R R R
18.檢查治具 R R R R
19.符合客戶特殊要求的記錄 R R S R
S =供應商必須向指定的客戶產品核准部門提交,併在適當的場所,包括製造場所,保留一份記錄或文件項目的複印件。
R =供應商必須在適當的場所保存,客戶代表有要求時應易於得到。
=供應商必須在適當的場所保存,並在有要求時向客戶提交。
五、零件提交狀態
(一)總則
客戶必須通知供應商關於提交的審批結果。獲得生產件核准後,供應商必須保證將來生產繼續滿足客戶的要求。
(二)客戶PPAP狀態
1.完全核准是指零件滿足客戶的所有技術規範和要求。因此,供應商要根據客戶計劃部門定貨計劃按量發運零件。
2.臨時核准允許按限定時間或零件數量運送生產需要的材料。供應商只有在下列情況,才給予臨時核准:
– 已明確了影響生產核准不合格的根本原因;
– 已準備了一份客戶同意的臨時核准措施計劃。為獲得“完全核准”需再次提交。
獲得臨時核准的材料,若到使用截止期或授權發貨數量已滿時,仍未滿足既定改進措施計劃,則拒收。如果沒有同意延長臨時核准,則不允許再次發貨。
散裝零件,供應商必須使用“散裝材料臨時核准”表格。
3. 拒收是指從生產批次中選取用於提交的樣品和文件不符合客戶要求。必須提交更改的產品和文件,並獲得核准後,才能批量發運。
六、記錄保存
無論按那種等級提交,生產零件核准的記錄必須保存的時間是零件用在客戶工廠時間再加一個日曆年。
零件提交保證書的填寫
零件資料
1. 零件名稱
2. 客戶零件編號:工程簽發的最終零件名稱和編號。
3. 安全/法規項:若零件圖上註明為安全/法規項,則選擇“是”,否則為“否”。
4. 工程圖樣更改等級和核准日期:說明更改的等級和提交日期。
5. 附加的工程變更:列出所有在圖樣上沒有納入的,但已在該零件上體現的,並已核准的工程變更。
6. 圖紙編號:規定提交的客戶零件編號的設計記錄。
7. 採購訂單代號:依據採購訂單填入本代號。
8. 零件重量:填入用千克表示的零件實際重量,精確到小數點後四位。
9. 檢查治具代碼:如果輔助工具用於尺寸檢驗,應填入其代號。
10. 工程更改等級和核准日期。
供應商製造廠信息
11. 供應商名稱和供應商代碼:填入在採購訂單上指定的製造廠址代碼。
12. 供應商製造廠地址:填入零件生產地的完整的地址。
提交信息
13. 提交類型:選擇提交類型,併在相應的方框上劃“√”。
14. 客戶名稱:填入公司名稱和分部門或工作組。
15. 買方名稱:和買方的代碼:填入買方名稱和代碼。
16. 適用範圍:填入年型、車輛名稱、或發動機、變速器等。
提交原因
17. 選擇合適的項目,併在相應方框上劃“√”,在“其他”欄上加註細節說明。
要求的提交等級
18. 標明由客戶要求的提交等級。
提交結果
19. 選擇合適的項目,併在相應方框上劃“√”,包括尺寸、材料試驗、性能試驗、外觀評價和統計數據。
20. 選擇合適的項目,併在相應方框上劃“√”。如果是“否”,應在下面“說明”欄中進行 解釋。
21. 說明:提供關於提交結果的詳細說明;適當時,可在附件中進行附加解釋。
22. 在證實了各項結果符合所有客戶要求及客戶所要求的所有文件全部準備妥當後,供應商負責人必須對聲明的內容進行簽批,並提供職務、電話號碼和傳真號碼。
僅供客戶使用 不填。
外觀件核准報告的填寫
1. 零件號:零件統一編號。
2. 圖樣號:如果與零件號不同,應填寫繪有該零件的圖樣號。
3. 適用範圍:填入使用該零件的車型的代號或其它項目名稱。
4. 零件名稱:填寫按該零件圖樣已經完工的零件名稱。
5. 買方代碼:填入具體購買此零件的買方代碼。
6. 工程更改水平日期:工程更改水平和本次提交的工種更改日期。
7. 供應商名稱:負責提交的供應商(也適用分供應商)
8. 製造地點:製造和組裝零件的地點。
9. 供應商代碼:客戶指定的供應商生產和組裝零件的地點的代碼。
10. 提交原因:選擇合適項目解釋本次提交的原因,在相應的方框上劃“√”。
11. 供應商的表面加工資料:列出所有第一層表面加工工具、磨料來源、磨粒類型、紋理以及用來檢查的光澤度標準樣品。
12. 表面預處理評價:由客戶所有代表完成(GM公司不使用)
13. 顏色標註:填入字母和數字或數字表示顏色的識別號。
14. 三色數據:對提交的零件,列出與客戶認可的標準樣品相比的(色度計)色號數據。
15. 標準樣品代號:填入字母和數字式的標準識別號。
16. 標準樣品核准日期:填入標準樣品核准的日期。
17. 材料類型:標明第一層表面處理和基底(如:油漆/ABS)。
18. 材料來源:標明第一層表面拋光和基底的供應商。如: DOW公司。
19. 顏色評價、色彩、色調、色品度、金屬光澤和亮度:由客戶目測。
20. 顏色供貨標誌:彩色零件號下標或色號。
21. 零件交接:由客戶決定(核准/拒絕)。
22. 說明:供應商或客戶的一般說明(任選項)。
23. 供應商簽名、電話號碼和日期:供應商證明資料準確並滿足所有規定要求。
24. 客戶代表簽名和日期:客戶核准簽字。